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,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,根据《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基地管理办法》的文件精神,现面向全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五年内毕业生(2016年及以后入学)公开招募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孵化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入驻对象
创业园入驻主体是处在初创阶段、具有一定发展前景的创业团队和企业,主要为以下三类群体:
(一)在校大学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或者经营者的个体户。
(二)未成立公司但有具体创业项目的在校大学生创业团队。
(三)本校毕业五年内毕业生(2016年及以后入学)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或经营者的个体户。
二、入驻条件
1.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,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创业园的相关管理制度。
2.创业团队和企业成员素质优良,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规记录,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。
3.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导向,具有较好的商品化、产业化前景,市场潜力较大。
4.重点支持有发明专利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;支持动漫创意、文化传播、电子商务、专创融合、“互联网+”等项目;不支持餐饮、外卖、门店经营、连锁加盟等与后勤冲突的项目。
5.企业产权明晰,具备产品研究开发、生产经营和服务所需的必要条件。
6.具有规范、详细和可行的创业计划书。
7.有专家或企业家担任创业导师。
8.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,须经审批后凭有效许可证明方可经营。
9.创业项目应具备一定的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,入驻创业园须正常营业,每月开门营业时间不得少于15天。